中正官是用来选拔官吏的中正官。作为楚国官僚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环,其中的利益交换,权力平衡更是难以用几句话说清楚。
楚承晋制,依旧沿用魏文帝曹丕时期制定的‘九品中正制’,也叫九品官人法。
从魏晋时期开始,政府会在各郡设立中正官,后来又在各州设立大中正,中正官须由本地人担任,但必须是现任中央官员兼任。郡中正是由州中正举荐,中央政府的司徒府任命。
中正官评议人物主要依靠三个条件,家世,道德,才能。中正官根据这三个方面对一个人做出评定,称之为“品”,等级一分为九,但其实实际操作中只有两种,即上品和下品。
一品太高,从来没人上过,所以二品就是上品,其他等级一律归为卑品,也就是下品。
中正的评价会被送往吏部作为选官的依据,这个评价又被称为“乡品”,干系到官员的仕途。乡品高者起点更高,升迁很快还受人尊重,而乡品低者正好相反,不仅升迁慢,还受人轻视。
为了提高中正官的权威,政府甚至禁止被评人员诉讼冤屈,就是冤枉了你也给我忍着,当然如果定品违法,政府还是要追责的。
前期这套制度实行的时候还是很有用的,可惜后来由于充当中正者都是二品,二品又能参与推举中正,而获得二品的又几乎都是门阀士族,于是才德两项不在重要,家世成了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