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林若妍这个思路,与花纳的谈判进行了好几轮,最终才确认下来各自利益分配,林氏集团下属的林氏花纳影业传媒公司正式成立了,办公地点选在老戴公司,将他原本那个楼上下几层都租下来了,原地扩充人手。
林氏地产占股百分之五十五,花纳占股百分之四十,老戴和罗四海一共占股百分之五。为了降低罗四海的股权,林若妍放弃了那个影视小镇的控制权。那个小镇都还是罗四海自主经营,不并入新公司的资产。
林氏能占那么重的股比,就是需要在两年时间里建成不少于五家多厅专业影城。林氏投资城市综合体项目中必须要有影城的一席之地,对大银幕的数量也有底线规定,以确保对内地院线的影响力。
另外花纳的影片引进国内的许多麻烦事都是要林氏这边出人出力去跑,还有竞业排他协议,就是在一定期限内,林氏这边的影城不能播放好菜坞其他几大影业公司的电影。
林若妍这些都肯让,换来更高的持股比例,将来让花纳走的时候,她就不用付出太大的牺牲,能把那百分之四十股权收回来。至于好菜坞的另外七家电影,暂时不能引进就不引进,这几年大力开发扶植国内的好电影就行了,她反正也不想让老外的电影在国内赚太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