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原 文
万章曰:“士之不托诸侯,何也?”
孟子曰:“不敢也。诸侯失国,而后托于诸侯,礼也;士之托于诸侯,非礼也。”
万章曰:“君馈之粟,则受之乎?”
曰:“受之。”
“受之何义也?”
曰:“君之于氓也①,固周之②。”
曰:“周之则受,赐之则不受,何也?”
曰:“不敢也。”
曰:“敢问其不敢何也?”
曰:“抱关击柝者,皆有常职以食于上,无常职而赐于上者,以为不恭也。”
注 释
①氓:从别的国家逃亡到这里的人。
②周:救济。
译 文
万章问道:“士人不能寄居别国,靠别国的诸侯提供的禄米生活,这是为什么呢?”
孟子说:“因为不敢。诸侯失去了自己的国家后,寄居到别国诸侯那里,是合乎礼的;士人寄居别国,靠别国的诸侯提供的禄米生活,是不合乎礼的。”
万章问:“如果是国君送给他谷米,那么可以接受吗?”
孟子说:“可以接受。”
万章问:“可以接受是因为什么呢?”
孟子说:“国君对于别国迁居来的人,本来就是应该接济的。”
万章说:“接济他,就接受,赏赐他,就不接受,这又是什么道理呢?”
孟子说:“因为不敢。”
万章问:“请问,不敢接受是因为什么呢?”
孟子说:“守门打更的人都有一定的职务,因此可以接受国君的俸禄供养,没有职务而接受上面的赏赐,这样做被认为是不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