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困难时期,粮食太紧,关中许多粮站有一度索性用四斤红薯顶替过一斤粮食。个儿大的红薯一个就有四斤重,一天内粒米不进,只切食这个红薯,将就一天两天可以,延续之四天五天,肠胃里就很不妙了。红薯属于菜、粮食间的中介品,倘是硬要晋升到主食地位,难免有烦人之时。天地造物,最讲究搭配合理,运用得宜。不论丰年还是歉岁,将红薯置于主食的辅助地位,它便注定是尤物,是上品。
我自己是土生土长的关中子弟,在我的半生阅历中,红薯确是烙下过一些很难抹杀的印记。后来投笔从戎,远走他乡,辗转到千里外的兰州工作,而我的妻子仍留在故乡。记得有一个深秋,我回家探亲,一夜醒来,旭日红窗,小女儿尚在酣睡,身边的妻子却不见了影踪。我正在纳闷,虚掩的门轻轻开了:妻子捏着短镢,挎着竹篮,篮底尽是拳头、核桃大小的红薯残片,在小渠清水里漱洗过了,红艳艳的水嫩嫩的。她嫣然一笑:“霜降刚过咱队里的红薯还没出土,邻村生产队昨晌午出过了。我到人家地里拾了些回来,别嫌散碎,你先尝尝鲜。”她知道陇上不出产红薯,更知道我小时候就爱吃红薯。晓起下地,野径上的莹莹露珠湿透了布鞋布袜,下半截裤管也水淋淋的,小镢上沾有泥水,鬓角上沁一层细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