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我的双脚毕竟还是赶不上他的飞轮,最后让他跑掉了。我气喘吁吁地往回走,汗水浸湿了我的衣服。等我回到亨利街,宋戴克已从马厩里出来,定定地望着我。
“是脚踏车?”他问我道。
“没错。”我告诉他是一辆时速约九十英里的脚踏车。
“是了,这家伙一定是从火车站跟过来的,”宋戴克随即问道,“你注意到他带的东西了吗?”
“当时他手上正拿着一把手杖。”
“是什么样的手杖?”
“不太清楚,不过看样子挺结实,也许是那种马六甲手杖———棕榈干做的那种,好像手柄是带角的———在他驶过一盏街灯时,我刚好看到。”
“那么车上装着什么样的灯?”
“没看见,但在他拐弯时,那盏车灯好像不是很明亮。”
“在玻璃上涂上凡士林或其他的油,都会使透过去的光变得黯淡,”他说道,“在这种尘土飞扬的大街上更是如此。你瞧,受到袭击的屋主来了,他一定很想搞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很快,我们回到约翰街,看到一个男人正在门口的台阶上站着,朝马路两边焦急地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