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瞪大眼:“为什么?”
万琴说:“不能喂太饱了。翅膀硬了,心野了,就不跟他了。”
乐有薇私下为人狂妄,感情上竟如此气短,凌云哼道:“叶总没家室,却不肯娶她,她就不能狠狠心,自己走人吗?”
“不跟他跟谁?她以前那个男朋友一穷二白都不要她,叶之南干吗就得娶她?外面大把女人想嫁他。”万琴慢饮咖啡,“美貌又不是什么稀缺品,再说了,公司比她漂亮的一大把。”
凌云不赞同:“美貌还不算稀缺品?”
万琴严肃地说:“灵魂才是。叶之南那种穿花蝴蝶,他懂什么。”
凌云回到办公室,洪经理转发了叶之南的批复:“拍卖师,得多在拍卖场上积累经验。既然成本下得来,两边都做吧,时间多间隔几天。”
乐有薇没告状?凌云对着邮件出神。美貌必然是稀缺品,很好用,因为,只有在看不到乐有薇的时候,她才比较讨厌乐有薇。
洪经理把凌云的珠宝玉器拍卖会预排在春拍第二天上午,乐有薇的玉器杂项拍卖会则是第七天下午,谁手握重器,谁吸引到的买家就会多些。
乐有薇打出电话,那次在香港佳士得拍卖会上,她和拍得白玉双鱼佩的康姓商人互留了联系方式,三不五时地向对方通报行情,分享资讯。拍卖行业巨头林立,货主转让物品时,会有更好的选择,但她做足了人脉维系,当他们打算出让时,就会想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