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沙门统昙曜上奏说:“平齐郡民有能每年缴纳谷物六十斛给寺庙的,即为寺庙户,所缴纳的粟米,称为寺庙粟,遇到灾荒年,赈给饥民。”又申请:“民犯重罪及官府奴仆,可以为寺庙户,给诸寺庙做洒扫工作。”北魏主拓跋弘全部批准。于是寺庙户、寺庙粟遍布州镇。
9 六月,北魏立皇子拓跋宏为太子。
10 六月五日,刘宋任命左卫将军沈攸之为郢州刺史。
11 皇帝刘彧又指使有司上奏,指控庐江王刘祎忿恨,有怨言,请追查到底。皇帝表示不许。六月九日,免去刘祎官爵,派大鸿胪持节奉诏,斥责刘祎,逼令他自杀,他的儿子、辅国将军刘充明废为庶人,流放新安。
12 冬,十月一日,日食。
13 北魏顿丘王李峻去世。
14 十一月十一日,北魏再次遣使来修和亲,从此每年相互通使。
15 闰十一月二十二日,任命辅师将军孟阳为兖州刺史,治所在淮阴。
16 十二月三日,司徒、建安王刘休仁解除扬州刺史职务。
刘休仁的年纪与皇上相当,一向相互友爱,刘子业残暴时,皇上每次都靠他救援得以脱祸。皇上登基之初,四方兵起,刘休仁亲冒流箭飞石,克成大功,总揽百官,皇帝对他的亲近和寄望非常隆重;于是朝野人士,都向他靠拢,皇上渐渐不悦。刘休仁领悟到皇帝的态度,所以上表自请解除扬州刺史职务。